工 作 动 态
◆中国拟规定民办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教育部:擅自举办民办学校将取缔
◆国务院建议修法对民办学校松绑
◆教育部:通过制度和规范保持教师的道德水准
◆教育部:要求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义乌市出台民办学校审批办法
◆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娄底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分会成立
◆东北民办教育高峰论坛召开 200家培训机构参加
◆教育部召开中小学节约教育工作推进会
国务院建议修法对民办学校松绑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一揽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4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其中,对于民办学校管理制度的“松绑”条款引起业界关注。
现行教育法规定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又可以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因此在实践中,民办学校的“合理回报”问题一直难以厘清。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则明确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其一,是将教育法规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修改为“以财政 性经费、捐赠资金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其二,是删除高等教育法关于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内容。
此外,民办教育促进法还将增加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